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ST 南化 编号:临 2015-17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第八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参加表决
的董事应为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3 年 9 月,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南宁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搬迁的通知》(南府函[2013]169 号)要求,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开始实施停产搬迁工作。根据搬迁项目建设时期的工作需要,公司拟对现有机构进行
调整,并对现有员工予以安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搬迁项目建设时期,按照“合并、优化、精简”的原则对现
有组织机构调整。调整后的机构设置共设立五个管理部门:公司办、财务部、证券及投
资者关系管理部、营销部,综合部。
二、审议通过《关于员工安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员工安置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正确处理企
业与员工利益关系的原则,维护好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
截止 201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员工 1334 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员工意愿,采
取员工离岗退养、留用运行岗位、离岗请长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方式进行安置。
除留用运行岗位的员工外,其他员工根据《南化股份公司员工离岗退养管理办法》、《南
化股份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未能按上述方式安置的员工,其劳动关系在 2015 年 10 月 31 日前全部转移至南宁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并由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后续安置管理工作。
本次员工安置发生的相关费用在搬迁补偿款中列支,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