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26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7 月 2 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陈义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邢
光新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波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顾政巍女士、
公司副总经理黄天鸿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陆建峰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钱志华先
生通知,前述人员自 2015 年 7 月 2 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股份。现将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相关情况
1、增持人(统称“本次增持参与人”)
公司董事长陈义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邢光新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张
晓波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顾政巍女士、公司副总经理黄天鸿先生、
公司副总经理陆建峰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钱志华先生
2、增持情况
2015 年 7 月 2 日已增持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有公 增持后持有公 增持后占总股
增持人姓名 增持数量(股)
司股份(股) 司股份(股) 本比例
陈 义 603,100 0 603,100 0.05%
邢光新 482,000 0 482,000 0.04%
目前,张晓波先生、顾政巍女士、黄天鸿先生、陆建峰先生、钱志华先生
正在办理个人证券账户开设事宜,将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实施增持计划。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次增持参与人拟在未来 12 个月
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已发行总股份的 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增持参与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董事、监高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
本次增持参与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五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