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6 证券简称:音飞储存 公告编号:2015-013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音飞储存”)拟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378.32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15年5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62号)核准,本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43元。截至
2015年6月8日止,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75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4,262.31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812.69万元。上述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5]第51030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如下: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建设期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投资项目 (万元)
年产 4.3 万吨高 21,814.60 2年 宁经管委外字 《关于对南京音飞储存设备
端货架制造项目 [2012]第 55 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3 万吨高
号、宁经管委外 端货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
字[2014]第 23 告书审批意见》
号(延期一年) (江宁环建字[2012]31 号)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 - -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的资金将投入以上项目。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
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如募集资金
不足,缺口部分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
金先行实施了部分项目。截至2015年6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378.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2015年6月25日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4.3万吨高端货架制造项目 21,814.60 6,378.3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510317 号《关于南
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6,378.3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
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6,378.32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
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
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378.3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317号《关于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
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鉴证报告》;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