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 证券简称:嘉宝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16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进
行分析,并就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01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864.63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为 0.70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2.78%。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96,389.02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5.76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181,000,000 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
以经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价格为 11.0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9,462.00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大幅增加。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经营,募投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
间。若公司 2015 年的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的每
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
金到位后可能导致公司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可能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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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2015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度/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1、基本假设
总股本(股) 514,303,802 695,303,802
2014 年度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万元) 10,800.3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99,462.00
预计现金分红实施月份 2015 年 8 月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15 年 11 月
201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296,389.02
201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35,864.63
2、净利润增长假设
情景 1:假设 2015 年净利润同比增长 10%,即 2015 年净利润为 39,451.09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7 0.75
每股净资产(元) 6.32 7.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62 11.99
情景 2:假设 2015 年净利润同比持平,即 2015 年净利润为 35,864.63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0 0.68
每股净资产(元) 6.25 7.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4 10.96
情景 3:假设 2015 年净利润同比下降 10%,即 2015 年净利润为 32,278.1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3 0.61
每股净资产(元) 6.18 7.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5 9.91
注:上表所述之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关于测算的说明如下:
1、公司对 2015 年财务指标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基于 2014 年的财务指标对 2015 年的情况进行测算,未考虑 2015 年以
来的股本变动、净利润和净资产规模增长等因素。
3、公司对 2015 年净利润的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可能产生的收益,也
未考虑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其他方面的影响。
4、公司对 2015 年末净资产的测算未考虑除募集资金总额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
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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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资金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计情况,最终
以经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的实际时间为准。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将根
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开设专户存储,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二)确保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用于昆山花桥梦之悦项目、昆山花桥梦之晨花园项目
和上海嘉定梦之缘项目的开发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项目
预计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8.08%、11.12%和 8.3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积极调配资
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竣工、
销售和达到预期效益。
(三)创新营运模式,加快销售资金回笼
公司将充分利用国有相对控股上市企业的优势以及当前国资国企改革的大背
景,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房地产开发运营模式,如品牌合作、管理输出、
战略投资等,力争在经营体制上有所突破。通过运用创新营运模式,健全与营销代
理的合作机制,借力互联网平台及各种新型媒体,加快房地产项目的存量去化与资
金回笼。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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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为进一步细化有关利润分配决策程
序和分配政策条款,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公司现已拟定了《上海嘉宝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
营发展实际、资金成本和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目前该股东回报规划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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