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7-01 1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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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讨论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经认真研究,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2、经审阅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现象,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

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公司董事会对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衣锡群先生、刘嘉凌先生、丁慧平先生

徐华先生、杨钧先生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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