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06-30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809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114,482,51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114,482,5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2.50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2.5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由董事长施沛润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9 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国君先生、李骅先生因个人
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114,479,715 99.99 0 0.00 2,800 0.0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第 1 项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万宝、林妙玲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