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编号:公告临 2015-017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违规交易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市国资委”)于近期违规交易本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
现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票交易的情况
交易均价 交易股数 交易比例
交易情况 交易方式 交易期间
(元) (万股) (%)
交易系统交易 2014-12-24 16.3055 44.4586 0.17
卖出 交易系统交易 2014-12-25 16.1416 106.2784 0.40
交易系统交易 2014-12-26 16.6438 30.9204 0.12
买入 交易系统交易 2015-1-12 15.80 4.6 0.02
交易系统交易 2015-6-10 26.5035 150 0.57
交易系统交易 2015-6-11 26.7647 40 0.15
卖出
交易系统交易 2015-6-12 28.9513 9.96 0.04
大宗交易 2015-6-17 27.13 180 0.68
合计 -- -- 566.2174 2.15
上述交易中,2015 年 1 月 12 日的买入和 2015 年 6 月 10 日的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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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易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1.7 条的相关规定,上述股票买卖
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上述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
公司无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
股票的情形。
二、违规交易行为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
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市国资委已承诺上述股票违规交易的收益将交回本公司。
三、其他相关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确认收到市国资委股票违规交易的收益后及
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市国资委及本公司就本次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
以诚挚歉意。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
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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