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HENAN ZHONGYUA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1、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申庄村中原高速郑新黄河大桥分
公司四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四、会议议案:
关于调整中原城市发展基金考核目标及提款条件的议案
五、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出席情况。
2、向大会报告会议议案,提请股东审议。
3、主持人请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与见证律师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4、工作人员向现场参会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进行填票、表决。
5、参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董事、监事签署会议记录。
6、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
关于调整中原城市发展基金考核目标及提款条件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秉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设立中原城市发展基金的议案》,基金考核目标及提款条件
为“公司在所投项目中可以获得的投资回报率须符合基金考核目标,即单个项目
年均股东投资回报率需达到 12%”。目前,该基金考核目标与市场上金融机构低成
本资金相比,处于不对等地位,业务难以在市场中正常开展。为了保障中原城市
发展基金的顺利投资,为股东创造规模收益,结合基金属性和市场情况,拟调整
基金考核目标及提款条件如下:
按照中原城市发展基金规模,调整中原城市发展基金的考核目标及提款条件,
按照 10%的年均股东回报率的要求进行考核及提款,自中原城市发展基金资金投
入项目的投资平台日期起算。调整后的《中原城市发展基金可行性研究及管理实
施方案》除提款条件及考核目标,其他条款均按原方案执行。
基金期限仍为 5+2 年,2014 年 5 月 16 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之前,
已经实施的地产基金项目按原考核目标进行考核。在单个投资项目清算后,单个
项目年均股东投资现金回报率达到 12%(与中原城市发展基金可行性研究及管理
实施方案考核目标计算方式一致)的前提下,基金管理团队可以按照考核指标计
算公式提取单个项目的超额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基金运作过程中,结合基金属性和市场情况对《中
原城市发展基金可行性研究及管理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15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