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5-019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江苏江南水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人”)拟
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汇通14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在自愿、合法、合规基础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增
持”)。
一、本次增持的目的
本次增持是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
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而提出。
二、增持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人员系公司现任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龚国贤,董事、总经理
沙建新,董事、董事会秘书朱杰,副总经理高立、曾武、吴耀东,财务总监王炜)。
三、增持方式
(一)增持人本着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自筹资金及融资资金委托朱杰先生认
购由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公
司(股票代码:601199)流通股股票。
(二)本次增持资金规模共计2400万元人民币,由增持人自筹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
和融资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两部分资金组成。
(三)增持人委托朱杰签署协议,向朱杰提供增持款,委托并通过朱杰进行投资。朱
杰与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签署资产管理计划等相关协议,并向资产管理计划注资。增持
人委托并通过朱杰参与增持计划的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
定。
(四)信托计划的信托期限为10年,本次认购的信托单元期限为12个月。
(五)本计划承诺,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起始日期为本计划增持实施完成日。
(六)本次增持行为所产生的融资利息及相关手续费由增持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增持实施情况
2015年6月23日,信托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65683股,合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8%,增持均价为35.61元,本次增持已实施完
毕。
五、增持股份的表决权
全体增持人放弃因参与信托计划而间接持有江南水务股票的表决权。信托计划放
弃直接持有的江南水务股票的表决权。
六、其他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计划及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
为。
4、本计划及增持人承诺:
在下列期间不买卖江南水务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
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5、本计划及增持人承诺:本计划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
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江南水务所有。
6、增持人申请退出计划均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管理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