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
限公司
本次为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100.00
万元,为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000.00 万元
已 实 际 为 承 德 中 滦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担 保 余 额 为
20,400.00 万元,为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45,000.00 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 年 6 月 19 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平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滦平
县支行”)签署编号为“13100120150054335-1 号”的《保证合同》,为
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主合同项下
10,000.00 万元借款的 51%(即 5,100.00 万元)提供担保。
201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以下简称“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出具《保证函》,为唐山中润煤
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中润公司”)最高债权额 5,000.00 万
1
元提供担保,本《保证函》项下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已发放的贷款金额
为 5,00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何云生
注册资本:77,800 万元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承
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钢”)持有 49%的股权(承钢
为河北钢铁集团一级子公司。承钢目前以钒钛产品和冶炼、轧制含钒
钛低合金钢材为主业,逐步形成从采、选、运到冶、炼、轧、钒完整
的钒钢生产体系。该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4 年末,
承德中 滦公司 经审计 的资产 总额为 181,814.84 万元,负债 总额
99,814.60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30,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8,467.77 万元),净资产 82,000.24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实现
242,028.68 万元,利润总额 8,000.58 万元,净利润 5,910.45 万元。 截
至 2015 年 3 月末,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210,433.92
万元,负债总额 127,627.87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33,000.00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26,281.04 万元),净资产 82,806.05 万元,2015 年 1-3
月营业收入实现 46,719.67 万元,利润总额实现 1,072.41 万元,净利
润 741.83 万元。
(二)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 3 号路南
法定代表人:徐贺明
注册资本:155,924.75 万元
2
经营范围: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焦炭、硫磺、甲醇、杂醇、
液氧、苯、甲苯、二甲苯、重苯、氢气、液化氮的生产销售;焦炭、
硫铵生产销售;钢材、铁精粉的批发零售及国际进出口业务。
唐山中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4.08%的股权;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的股权,唐山港兴实业总公司持有
其 0.92%的股权。截至 2014 年末,唐山中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为 391,924.15 万元,负债总额 220,222.28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111,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20,222.28 万元),净资产 171,701.87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实现 527,457.09 万元,利润总额实现 1,205.70
万元,净利润 989.41 万元;截至 2015 年 3 月末,唐山中润公司未经
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96,761.40 万元,负债总额 225,845.67 万元(其中:
贷款总额 111,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25,845.67 万元),净资产
170,915.73 万元,2015 年 1-3 月营业收入实现 97,505.98 万元,利润
总额实现-397.21 万元,净利润-988.05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行滦平县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农行滦平县支行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的 10,000.00 万元贷款,贷
款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6 年 6 月 18 日止。公司为承德中滦
公司农行滦平县支行借款 10,000.00 万元的 51%(即 5,100.00 万元)
提供担保,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满之日起两年。
(二)公司向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出具的《保证函》
恒生银行天津分行与唐山中润公司签订《授信函》的最高债权额
为 10,000.00 万元,截至目前,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已向唐山中润公司
发放的贷款金额为 10,000.00 万元。本《保证函》项下恒生银行天津
分行已发放的贷款金额为 5,000.00 万元,期限自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2016 年 6 月 19 日止,公司为恒生银行天津分行向唐山中润公司已发
放 5,000.00 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债务发
3
生期届满日起至债务发生期内被担保债务所对应的最后一笔债务/融
资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之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承德中滦公司、唐山中润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利于促进
两家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30 日期限内,公司向承
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 39,780.00 万元的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截至
目前公司已对承德中滦公司提供担保 15,300.00 万元,发放委托贷款
5,100.00 万元,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剩余额度 19,380.00 万元;公司
向唐山中润公司提供不超过 120,000.00 万元的贷款担保或委托贷款,
截至目前公司已对唐山中润公司提供担保 15,000.00 万元,贷款担保
或委托贷款剩余额度 105,000.00 万元。
公司目前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
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
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10,400.00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4.30%,无逾期担保,
且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子公司迁安中化煤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50,000.00 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润煤化工有限公
司 提 供 担 保 45,000.00 万 元 , 为 子 公 司 承 德 中 滦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20,400.00 万元,为子公司唐山考伯斯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 8,000.00 万 元 , 为 子 公 司 唐 山 中 浩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168,000.00 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8,000.00 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0
万元。
4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保证合同
(二)保证函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五)承德中滦公司营业执照
(六)承德中滦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七)唐山中润公司营业执照
(八)唐山中润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