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名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5-032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对河南证监局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南证监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对公
司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提
到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公告,现就前述回复公告中第五个问题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问题五:你公司 2014 年年报披露的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政策不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金融资产减值”第四十三条规定,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未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年报中披露的“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金额
不准确,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帐款 265 万元,及单项金
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款项 185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也未包括在
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坏帐准备,请解释说明。
公司补充说明:
应收账款中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均系关联方往来款。单项测试时,公司财务人员单独对此部分应收账
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多年以来的经验,关联方往来均能陆续回款,信用风险
较小,所以公司制订的政策也不对关联方往来计提坏账;组合测试时,公司财务
将关联方往来列为无风险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为 0。在财务列报时因失
误未列入“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中“无风险组合”的项目中,但两种方式列报
对损益均无影响,不会对报告使用造成重大影响。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加强财
务信息披露的管理,并纠正上诉分类不当的问题。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