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5-02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浙江鼎力机械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浙江鼎力”)控股
股东许树根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22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浙江鼎力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现将提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浙江鼎力当前稳定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促进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许树
根先生提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浙江鼎力总股本 6,5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合计转增 9,75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6,250 万股;同时以未
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股利 650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许树根先生承诺在公司召开相关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2015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对于上述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收悉公司控股股东许树根先生提交的《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公司 6 名董事(超过全体董事
人数 1/2)以现场会议方式对上述年度分配预案进行了研究,认为:公司控股股
东许树根先生提议的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有利于
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上述提议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具备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上述董事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
具体预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