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速: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5-06-20 14: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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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5-032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7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7 月 10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申庄村中原高速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四楼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调整中原城市发展基金考核目标及提款

1 √

条件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

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20 中原高速 2015/7/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

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四)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5 年 7 月 8 日至 2015 年 7 月 9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7:00。

(五)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 100 号 306 室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亚子、高洪鑫

联系电话:(0371)67717695

联系传真:(0371)87166867

邮政编码:450016

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2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授 权 委 托 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调整中原城市发展基金考核目

1

标及提款条件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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