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环境: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6-20 14: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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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作为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金海环境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金海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8 号文批准,金海环境于 2015

年 5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5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5.3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8,297.5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740.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 XYZH/2015SHA20030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金海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

金海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年产 5,550 万枚空调用新型空气过滤网项目 17,500 13,500.00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年产 2,080 万套空调用低噪音节能风轮项目 11,000 7,442.5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00 3,800.00

合计 32,300 24,742.51

三、金海环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公司与西南证券以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银行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金海环境拟用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国债除

外);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不得质押。

上述现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现金管理额度: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由董事会授

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4、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或国债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

理财产品。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审批并书面同意。投资活

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

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1、金海环境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金海环境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金海环境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已经过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西南证券同意金海环境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8,000 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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