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17 11: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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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6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马鞍山市九华西路八号马钢办公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700,681,186 股(其

中 A 股 5,967,751,186 股,H 股 1,732,930,000 股),此乃有权出席并可于本

次股东大会上对议案进行表决的股份总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9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71,587,990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853,838,59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17,749,3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2.873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0.04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828

(四)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丁

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事任天宝先生、独立董事秦同洲先生、

杨亚达女士、刘芳端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独立监事王振华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

议;

3、高管高海潮先生、陆克从先生列席本次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853,834,194 94.66 1,000 0

H股 217,395,396 5.34 0 0

普通股合计: 4,071,229,590 100 1,000 0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监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853,834,194 94.66 1,000 0

H股 217,395,396 5.34 0 0

普通股合计: 4,071,229,590 100 1,000 0

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 2014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853,834,194 94.66 1,000 0

H股 217,395,396 5.34 0 0

普通股合计: 4,071,229,590 100 1,000 0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在 2014 年基础上决定其酬金的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853,834,194 94.65 1,000 0

H股 217,749,396 5.35 0 0

普通股合计: 4,071,583,590 100 1,000 0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853,834,194 94.65 1,000 0

H股 217,749,396 5.35 0 0

普通股合计: 4,071,583,590 100 1,000 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3,852,923,594 100 0 0

持 股 1%-5%

普通股股东 0 0 0 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 910,600 99.89 1,000 0.11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30,600 96.84 1,000 3.16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

东 880000 100 0 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审议及批准董 910,6 99.89 1000 0.11

事会 2014 年度 00

工作报告

2 审议及批准监 910,6 99.89 1000 0.11

事会 2014 年度 00

工作报告

3 审 议 及 批 准 910,6 99.89 1000 0.11

2014 年度经审 00

计财务报告

4 审议及批准聘 910,6 99.89 1,000 0.11

任安永华明会 00

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师并授权

董事会在 2014

年基础上决定

其酬金的方案

5 审 议 及 批 准 910,6 99.89 1,000 0.11

2014 年度利润 00

分配方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第五项议程审议及批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特别决议案,

该议程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于本次股东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概无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

决议案。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之决议案概无投票限制, 亦无任何股份的持有人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股东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

席,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可投一票。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王传兵先生被委任为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

员。

2、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屹,李静

3、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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