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5-02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24 号)。
截止 201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5 亿元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