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相关情况
的介绍,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已收到《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公司就本次交易拟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
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我们同意将《报告书草案》及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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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页无 正 文 ,为 《上海置信 电气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 董事 关于 发行股 份购 买资产
暨关联交 易 的事 前认 可意见 》之签署 页 )
独 立 董事 (签 字 ):
宋振宁 (Jeff sOng) ∫ 胡鸿高
宋德亮 唐 人虎
二 ○一 五 年 永 月 寸宗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