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审核意见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稽山”或“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
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
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就会稽山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2、《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式)》(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监事会已对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
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
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增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队伍的稳定性,调动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能动性,提高职
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有利于公司
资本的补充。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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