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纺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暨延期复牌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5-025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
大事项于2015年5月2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
年5月25日起停牌;201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
行股份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基本明确筹划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公
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继续停牌;2015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8
日起继续停牌。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
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再次申请延期
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7月2日继续停牌。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6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关
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量较大,所需时间较长,根据《通
知》的相关规定,为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细致严谨地完成各项工作,更
好的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延期20天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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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经与会董事审慎评估后一致认为,预计公司无法在20天内
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审计、评估及其他相关工作,根据《通
知》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于2015年7月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提案》。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次申请
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日起继续停牌,并且将
最晚于2015年9月30日复牌。若公司在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预案及其他相关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
案并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进展情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筹划进程
停牌期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中介机构已进驻公司,公司
及各中介机构正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工作,目前进展情
况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向仍在论证中
公司与各中介机构尚在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可行性、投资规模、具体资金使用方式等进行商讨和论证。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向涉及的资产需进行审计、评估
等,相关工作量较大。目前,会计师和评估师已经进场开始审计、评
估工作。
三、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经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的前期论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
行方式初步确定为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仍难以确定,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要求相关各方加紧推进各项工作,尽快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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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分析论证工作,尽早
确定方案。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
异常波动,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7月2日继续停牌。
若公司在2015年7月2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预案及其他相
关工作,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并申请复牌,并取消股
东大会对《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提案》的审议。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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