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之利
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了公司关于签订《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
买资产之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相关材料,现就相关事宜发表如下
事先认可意见:
1、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
结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为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结合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经公司与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主体协商,业绩补
偿主体承诺的标的公司在 2015 年度至 2017 年度期间的净利润调整为分别不低于
3,770 万元、3,990 万元和 4,100 万元;业绩补偿主体同意将业绩补偿方式调整为
全部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2、本次调整后的业绩补偿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
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的交易
方案仍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调整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
法回避表决。
4、本次调整后方案的交易方案并未影响原有方案中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的客观性及定价的公允合理性,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调整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方案调整后本次交易尚需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6、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调整相关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天钧 景旭 王耕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