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公司董事长林瑞荣,董事江胜宗、郭亚陶、张振明、苏建中、林材波为《宏
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
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公司将以本次制订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按相关规定提请召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将另行通知。
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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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公司董事长林瑞荣,董事江胜宗、郭亚陶、张振明、苏建中、林材波为《宏
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
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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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
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议案表权情况:本议案有效表权票 9 票,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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