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 2015-019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拟修订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总经理担任。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06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