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董事会提示性公告暨股票停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6-05 12: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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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265 股票简称:ST 景谷 编号: 临 2015-01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示性公告暨股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

定书(2013)一中执字第 456 号(2007)一中执字第 446、447、448

号,主要内容为:浙江京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远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申请执行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四案,北京市高

级人民法院(2010)高民初字第 1830 号民事判决书和本院(2006)

一中民初字第 7230 号、第 7231 号、第 7232 号民事判决书均已发生

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中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持有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1702700 股。现浙江京盛投

资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远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

司与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购买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31702700 股,所得价款用于清偿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对浙江

京盛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远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债务。本

院认为,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上述协议合法有效,应予确认。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对中泰信用担保有

限公司持有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1300000 股的质押。

二、解除本院对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 31702700 股的查封。

三、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持有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1702700 股归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四、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证券登记部门办

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相关股权过户的通知。公司正配合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待该报告编

制完毕后,公司将第一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

公告。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 2015 年 6 月 5 日停牌一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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