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株冶集团
股票代码: 600961
信息披露义务人: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6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
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株洲
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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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0
附表: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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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株冶集团、上市公司 指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61;股票
简称:株冶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株冶有限 指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有色 指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指自 2015 年 5 月 20 日至 2015 年 6 月 1 日,株洲冶炼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累计减持株冶集团 26,372,798 股,占株冶集团总
股本的 4.99998%。
3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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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介绍
株冶有限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称: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
法定代表人: 曹修运
注册资本: 人民币捌亿柒仟贰佰捌拾捌万捌仟元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430200000089313
组织机构代码: 18428095-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有色金属及其副产品冶炼、购销;来料加
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三来一补’业务;有色金
属期货业务和对外投资。
经营期限: 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 430204184280958
5
公司股东情况: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63.31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36.686%)
通讯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清水塘
邮政编码: 412004
联系电话: 0731-28392172
传真: 0731-28390145
二、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株冶有限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
长期居 在株洲冶炼集团有限
姓名 国籍 他国家或地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住地 责任公司任职情况
区的居留权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总
经理助理、五矿有色
金属控股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湖南有色金
曹修运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长、总经理
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株洲
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涂光明 中国 中国 否 副董事长
司长沙办事处总经理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黄忠民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限公司副董事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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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书记、总经理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王辉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刘文德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李雄姿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限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石爽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司投资部总经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张劲松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副总经理 司长沙办事处副总经
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刘慎春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 司长沙办事处副总经
理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何茹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副总经理
限公司工会主席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郭志忠 中国 中国 否 董事会秘书 限党委办、公司办主
任、法律事务部部长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
孙创 中国 中国 否 监事 限公司监察审计室副
主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杨彦钦 中国 中国 否 监事 司长沙办事处高级经
理
韩玉茜 中国 中国 否 监事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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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投资部高级经理
上表所述之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任
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其他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株冶有限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株冶有限对株冶集团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株冶集团的改革和发
展。本次减持为控股股东阶段性持仓策略的正常调整。
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不排除增加或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如实施将按要求依法操作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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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株冶有限持株冶集团234,647,171股,持股比例44.49%。湖
南有色作为株冶有限控股股东,为株冶有限一致行动人,同时持有株冶集团
17,282,769股,持股比例3.28%。株冶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株冶集团
251,929,940股,合计持股比例47.76%。
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6月1日,株冶有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累计减持株冶集团 26,372,798股,占株冶集团总股本的4.99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株冶有限持株冶集团 208,274,373 股,持股比例 39.49%。
湖南有色持株冶集团股数未变。株冶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株冶集团
225,557,142 股,合计持股比例42.76%。株冶有限仍为株冶集团控股股东。
二、股份性质及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均为流通股,且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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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株冶集团的股
票情况外,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株冶有限提
供的其他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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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株洲市
司
股票简称 株冶集团 股票代码 600961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水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司 塘
称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A 股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234,647,171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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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A 股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208,274,373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4.99998%
持股比例:39.4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是 √□ 否 □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注:指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股票。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 否 √□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 否 √□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 否 □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进展情况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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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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