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保障经营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
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维护正常
的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
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国证监会
《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
继续经营,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
至全国性影响,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风
险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公司的股东之间出现明显分歧;
3.大股东的股东存在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主要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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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可能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可能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性经营能力;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上市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上市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事故灾难指企业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
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5.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
(四)信息类
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或不实报导;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
等;
第三条 公司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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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组织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指挥突发风险处置工作。
(二)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三)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情况汇总分析等工作,协调和组织突
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
口径,负责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工作。
(四)负责保持与董事会、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收集、报
告、反馈突发风险事件处置的相关信息,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工作
的善后和总结工作。
第四条 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和预防制度
公司各部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
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分子公司有关情况,
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二)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
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公司的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主要有两种,正常情况下由公司各部
门、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责任人负责向分管副总进行汇报,然后
由分管副总协同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及调查,确定为有可能导致
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报
告,必要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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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预警信息被董事会秘书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则按照公司有
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披露。
第五条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发生本制度适用范围的突发事件后,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
案。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分别制定了不同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送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公司专门机构
应及时将事件情况、已采取的措施、联络人及联系方式等报有关监管
部门,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
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
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涉外突发事件以及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突发事件信息的
报送,可随时上报。
(二)先期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
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
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三)应急处置
公司专门机构确定突发风险事件后,应根据突发风险事件性质及
事态严重程度,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针对不
同突发风险事件,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制定突发风险事件处置
方案,拟定统一的对外宣传解释口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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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约见股东单位的负责人员,请其予以配合,并详细了解事
情的发展情况;
(2)对公司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目前公
司三会的运行情况;
(3)深入了解公司的资产状况,对转移资产的详细情况报告有
关部门,必要时报警处理;
(4)协助公安部门对部分涉案人员进行控制;
(5)加强与投资者关系的管理,积极应对投资者的咨询、来访
及调查;
(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经营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或评估;
(2)查清公司经营班子及董事会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决策是否违
反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若存在此情形,
则及时调整或更换公司的经营班子及董事会成员,情形严重者诉之法
律处理;
(3)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
(4)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
(5)对于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积极与各方相关部门或机
构进行沟通,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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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环境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
变化、自然环境详细情况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程度;
(2)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讨论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
大限度的避免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3)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交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4)对于自然灾害或社会公共事件对经营项目已经造成严重影
响,则公司应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
现场处理情况。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信息类突发风险事件主要处置措施
(1)联系有关媒体报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告知,并商议处理
方案;
(2)立即对不实信息作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良信息的影
响;
(3)追查相关责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严重者诉之法律处
理;
(4)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后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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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结束后,应尽快消除突发风险事件的影响,并及时解除应急
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
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估应急预
案的实施效果,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5、善后事宜
由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关于善后事项的处理意见,包括遭受损失情
况以及恢复经营的建议和意见,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
行。
第六条 应急保障
公司下属各部门及各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
关制度,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等工作,保
证应急工作需要和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的顺利实施。
(一)通信保障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手机必须保证 24 小时畅通,确保联系畅通。
(二)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专门机构有权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召集参与
处置人员,被召集人必须服从安排。
(三)物资保障
公司的经营班子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物资保障,准备
好相关的设施、设备及资金、交通工具等等。
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
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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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
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等常
识,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负有应急管理职责的人员,
要有计划地进行应急制度和应急知识的专业培训工作。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二)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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