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重大诉讼裁定结果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5-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15-010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裁定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因与深圳吉富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广发证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作出的(2009)民二终字第 117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

申请再审。

案件的基本情况、终审判决结果及申请再审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28 日、2014 年 11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重大诉

讼判决公告》和《关于签订诉讼委托代理协议的公告》。

二、 重大诉讼裁定结果

公司近日收到最高法院(2015)民申字第 383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本公司因未提交新证据等原因,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一)、(三)、(五)、(六)项规定的

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

定,裁定驳回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1

三、 本案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裁定结果不影响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四、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申字第 383 号《民事裁

定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梅雁吉祥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