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刊登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
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8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60,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06 月 0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06 月 0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06 月 0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5 年 06 月 02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06
月 0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
1 0160062482 周建灿
2 0059956222 王淼根
3 0160066568 陈根荣
4 0159999345 周纯
5 0800214443 上海诚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0028124997 马夏康
7 0800228451 杭州诚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0800074379 上海盛万投资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6 月 02 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
售条件股 60,000,000 75% 60,000,000 0 120,000,000 75%
份
二、无限
售条件股 20,000,000 25% 20,000,000 0 40,000,000 25%
份
三、股份
80,000,000 100% 80,000,000 0 160,000,000 100%
总数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三楼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区
咨询电话:0575-82952012 传真电话:0575-82952018
八、相关调整参数
本次实施权益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 160,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4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251950 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