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称“本
次会议”)议案的全部内容,就本次会议审议所涉及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议议案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
的各项议案时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通过的与公司本次重组相关的决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关
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财务报告及盈
利预测报告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财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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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倪晓滨 牛 耕 罗 瑶
201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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