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起停牌,并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开始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程序。201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现
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本次重组是为了注入优质资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持续发展
能力,为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框架
①重组交易标的资产
制药企业 100%股权,标的资产是一家在国内注册的台港澳法人
独资企业。
②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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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交易方式
本次重组拟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制药企业)100%股权。
④、标的资产未来盈利情况及盈利补偿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制药企业)2015 年至 2017 年三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
要求,交易对方并承诺对前述每一会计年度实际盈利数与利润承诺数
的差额部分向本公司进行补偿。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组织中介机构对公司重组
方案进行多次论证并开展了尽职调查的相关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
交易条件进行磋商,并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签订了框架协议。期间公
司已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公
告,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并
开始停牌,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
开始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程序连续停牌,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发布了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于 2015 年 4 月 4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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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的公告》;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
签订了相关《框架协议》,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于 2015 年 5 月 1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停牌期
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并就关键问题
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由于继续推进本次重组须交易对方先对标的
公司股东持股结构进行调整,但本次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境外股东及利
益相关方对于重组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标的公司境外股权架构调整面
临障碍,标的公司境外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协调时间无法确定,本次
重组继续推进将面临不确定因素,重组的条件尚未成熟。为此,综合
考虑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和面临的风险因素,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四、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公司承诺在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投资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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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宜。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根据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框架协议》约定,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不涉及本公司和交易对方的任何违约责任。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对本公司现有的资产和业务不存
在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拓展现有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和
持续发展能力。
六、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股票预计将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上海证券报》、 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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