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5-05-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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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南京市雨润路 17 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润路 17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祝义财

住所地:南京市建邺区双合村大香村 80 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润路 17 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

央商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央商场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中央商场 指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江苏地华实业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格式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7 号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祝义财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00000002698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取

得相应许可后经营),纳米技术研究及应用,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7 号

(二)祝义财

姓名:祝义财

曾用名:祝义才、祝义材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地:南京市建邺区双合村大香村 80 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润路 17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董事及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它国家地

区居留权

祝义财 男 董事长 中国 南京 无

祝义亮 男 董事 中国 南京 无

葛玉琪 男 董事 中国 南京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祝 义 财

100%

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0%

40%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无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其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通过 Willie Holdings Limited 持有中国雨润食品集团有

限公司(01068.hk)25.82%的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增加二级市场股票流动性而进行的战略性减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还有继续

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的可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减持股份

二、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华实业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中

央商场 16,945,000 股股份,占中央商场总股本的 2.95%,价格为 26.85 元/股;通

过二级市场交易减持中央商场 55,000 股股份,均价 27.72 元/股;合计减持中央商

场 17,000,000 股股份,占中央商场总股本的 2.96%。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华实业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中

央商场 11,600,000 股股份,占中央商场总股本的 2.02%,价格为 31.93 元/股。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华实业本次合计减持中央商场 28,600,000 股股份,占中

央商场总股本的 4.98%。

4、2015 年 5 月 1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华实业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

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减持中央商场 53,300,000 股股份,占中央商

场总股本的 9.28%,目前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本报告书中的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地华

实业持股情况均包含协议转让中的尚未过户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前,地华实业持有中央商场 169,316,008 股股份,占中央商

场总股本的 29.49%;祝义财先生持有中央商场 238,343,708 股股份,占中央商场总

股本的 41.5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央商场 407,659,716

股股份,占中央商场总股本的 71%。

6、本次权益变动后,地华实业持有中央商场 140,716,008 股股份,占中央商

场总股本的 24.51%;祝义财先生持有中央商场 238,343,708 股股份,占中央商场总

股本的 41.5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中央商场 379,059,716

股股份,占中央商场总股本的 66.02%。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祝义财 238,343,708 41.51 238,343,708 41.51

地华实业 169,316,008 29.49 140,716,008 24.51

1、地华实业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份中均包含 2015 年 5 月 11 日以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的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的 53,300,000 股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

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祝 义 财

100%

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

41.51% 60%

40%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

24.5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

3、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中央商场股份被质押情形。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华实业尚有 116,000,000 股股份质押,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0%;祝义财先生尚有 237,700,000 股股份质押,占公司总股

本的 41.40%。

四、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部分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华实业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减持中央商场股份,详见 2015 年 5 月 12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央商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致行动人祝义

财先生未发生减持中央商场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华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

生买入中央商场股份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备置地点:中央商场证券投资部,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义财

签署日期:2015 年 5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祝义财

签署日期:2015 年 5 月 26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 79 号

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 600280

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7 号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动

增加 □ 减少□ √ 有 □ √ 无 □

份数量变化 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169,316,008 股 持股比例:29.49%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变动数量:减少 28,600,000 股 变动比例:减少 4.98%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后持有数量:140,716,008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4.51%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持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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