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29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9 日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22 日
三、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二楼第三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海军先生
六、会议议程: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高管签到;
2、召集人和见证律师验证股东出席、表决资格;
3、公司董事长金海军先生主持会议,宣布开会并公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或代理人人数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列席人员;
4、选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为本次股东会议的监票人和计票人;
5、审议以下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对关联方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关于对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6、与会股东发言质询;
7、相关人员解释和说明;
8、与会股东逐项投票表决;
9、计票人、监票人、见证律师汇总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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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计票人、监票人、见证律师汇总网络投票结果;
11、监票代表报告汇总后的投票结果;
12、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13、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14、主持人宣布散会。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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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之一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
公司总股本 668,422,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668,422,14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336,844,288 股。
上述预案已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实施完毕。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发生变
化,对《公司章程》做以下修订:
一、原《公司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8,422,144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36,844,288 元。”。
二、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68,422,144股,公司股本
结构为:普通股668,422,144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36,844,28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1,336,844,288股。”。
请予以审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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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之二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联方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热电”)拟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富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天源热电以其 3*2.5
万千瓦机组及其配套设施出售给康富租赁,再由康富租赁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
给天源热电使用,本公司拟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 20,000 万元,期限为 36
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注册资本:39,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蒸汽、电及其副产品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持有天源热电 100%的股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天源热电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9.14 亿元,总负债
为 20.53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13.05 亿元,净资产为 18.61 亿元;2014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22.35 亿元,净利润 3.05 亿元。
博汇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 25.49%的股份,而天源热电为博汇集团的全资子
公司,天源热电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担保取得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根据合同签署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请予以审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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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之三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关联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拟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江苏海力以其部分自有
设备出售给华融租赁,再由华融租赁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江苏海力使用,本
公司拟为其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为租赁本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相应租息及一
切有关债务,期限为 36 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石化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长友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己二酸及其副产品精苯、硝酸、环己烷、甲苯、二甲苯制造;己
内酰胺及其副产品硫酸铵制造;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41.10 亿元,总负债
合计为 28.92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6.22 亿元,净资产为 12.18 亿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5.09 亿元,实现净利润 0.73 亿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先生直接持有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汇集团”)51.00%的股权,目前博汇集团持有本公司 25.49%的股份,为公司第
一大股东,杨延良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杨延良先生直接持有山东科
润投资有限公司 83.34%的股权,而山东科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山东海力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力”)53.00%的股份,同时博汇集团持有山东海
力 19%的股份,为山东海力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公司与山东海力为同一实际控
制人;山东海力持有江苏海力 58.33%股权,因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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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力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江苏海力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
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担保取得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根据签署合同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请予以审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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