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暨兑现2014年度考核
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中《关于调
整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暨兑现 2014 年度考核薪酬的议案》,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暨兑现 2014 年度考核薪酬
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2015 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
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对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的调整以及对董、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考核薪酬的兑现符合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等相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与公司实际相符,有利于规范公司薪酬体
系建设,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
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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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调整董、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暨兑现2014年度考核薪酬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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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增彪) (王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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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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