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2015-01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5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云海宾馆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7,169,16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5.2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锦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叶维琪董事、魏会兵董事因公差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因公出差未能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7,169,160 100.00 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7,169,160 100.00 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7,169,160 100.00 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7,169,160 100.00 0 0.00 0 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7,169,160 100.00 0 0.00 0 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47,169,160 100.00 0 0.00 0 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公司 2014 年度董 7,000 100.00 0 0.00 0 0.00
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14 年度监 7,000 100.00 0 0.00 0 0.00
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4 年度报 7,000 100.00 0 0.00 0 0.00
告及摘要;
4 公司 2014 年度财 7,000 100.00 0 0.00 0 0.00
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14 年度利 7,000 100.00 0 0.00 0 0.00
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天健会 7,000 100.00 0 0.00 0 0.00
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15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上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 201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导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琴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
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