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波导股份股票代码:600130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 27 号通讯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 299 弄 29 号 C12 幢 23 层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写本报告书。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载明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释义............................................................................................................................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8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9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2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3第六节 备查文件.....................................................................................................14附表...........................................................................................................................15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波导股 指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电子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龙湾新村 27 号法定代表人:李凌注册资本:15,5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实业项目投资;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现代办公设备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经营期限:自1998年8月27日至2028年8月26日注册号:330200000031548税务登记号:33020371115337X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82.82%,宁波市电子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7.18%。通讯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 299 弄 29 号 C12 幢 23 层邮政编码:315048联系电话:0574-872955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电子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周骐和陈桢为宁波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曾用 性 在宁波电子 兼职 国籍 长期居 是否有境
名 别 的任职 情况 住地 外居留权
李凌 无 男 董事长兼 波导 中国 中国 否
总裁 股份
副董
事长
周骐 无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江彪 无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俞全林 无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蔡志航 无 男 董事 波导 中国 中国 否
股份
董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实现投资收益,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宁波电子与瞿柏寅、李川、胡跃、焦君涵、王凤飞、陆璇瑛分别签订的《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做出的。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波电子持有上市公司 166,752,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1.71%。宁波电子拟将 166,752,000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瞿柏寅、李川、胡跃、焦君涵、王凤飞、陆璇瑛,转让完成后,宁波电子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宁波电子与上述六家受让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瞿柏寅、李川、胡跃、焦君涵、王凤飞、陆璇瑛分别与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签署了《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卖方):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买方):分别为瞿柏寅、李川、胡跃、焦君涵、王凤飞、陆璇瑛
2、转让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转让方转让股份数量:166,752,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1.71%。
各受让方受让股份数量和比例明细:
瞿柏寅受让 38,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4.95%;
李 川受让 38,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4.95%;
胡 跃受让 38,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4.95%;
焦君涵受让 38,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4.95%;
王凤飞受让 9,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17%;
陆璇瑛受让 5,752,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0.75%。
3、转让股份性质:流通股
4、转让价款
转让价格为每股 8.66 元,价款总计:144,407.232 万元。
5、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现金
6、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股份转让价款的 30%支付到宁波电子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受让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后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包括股份转让价款剩余部分在内的股份转让价款全额支付给宁波电子。
7、生效条款
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本次股份转让自监管机构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同意/无异议/合规性确认之意见后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5 年 5 月 20 日,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转让所持 166,752,0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71%)给瞿柏寅、李川、胡跃、焦君涵、王凤飞、陆璇瑛的决议。
四、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拟转让给瞿柏寅、李川、胡跃、焦君涵、王凤飞、陆璇瑛的上市公司 166,752,000 股股份中质押给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 133,851,850 股的解除质押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在报送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合规性确认之前,宁波电子所持上市公司 166,752,000 股股份将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股份转让构成控制权变更
本次股份转让前,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166,752,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1.71%,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失去在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六、与上市公司的有关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确认,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的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的上市公司对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发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5 年 5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3、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与瞿柏寅、李川、胡跃、焦君涵、王凤飞、陆璇瑛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4、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波导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 www.sse.com.cn。附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在地
股票简称 波导股份 股票代码 600130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66,752,000 股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21.71%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166,752,000 股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21.71%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5 年 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