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航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上交所 2015-05-20 13: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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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一五年五月

中国上海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28 日 14 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28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 528 号航友宾馆会议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20 日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正华先生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13:00-13:45)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14:00)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1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金额的议案》

10、 《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1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他:听取《春秋航空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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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六、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七、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读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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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

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

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

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

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

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

以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

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

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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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

下: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的,为公司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股东。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

投票。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并签名。

3、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就每项议案填写表决票,行使表决权。在

全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席

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4、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

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5、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6、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

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

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

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

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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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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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召集和参加相关会

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过程,对董事会以及管理层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

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14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

位汇报如下:

一、2014 年度监事会召开以及参加会议情况

1、2014 年度召开监事会情况

2014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4 年度列席董事会情况

2014 年度,监事会列席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

次和第六次会议,监督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情况,以确保董事会召开程序以及审

议过程合法规范。

3、2014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监事会出席了公司 2014 年第一、二、三、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及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审议过程合法规范。

二、2014 年度监事会监督公司合法运作情况

2014 年度,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过程,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对管理层执行

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规章制度进行决策,依法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治理水平有

进一步提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从维护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的角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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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发,勤勉尽责,监事会没有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情况。

2014 年度,监事会通过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财务审计、离任审

计和内控、基建、客运结算专项审计以及管理审计等,对公司各项经营环节进行

全面监控,防范重大违法乱纪行为,对经营中存在的漏洞进行查遗补漏,确保公

司利益、股东利益以及员工利益不受侵害。

2015 年,在公司上市后,监事会将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行使《公司

章程》赋予的各项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好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

东的权益,进一步加强各项监督职能,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继续探索有利于保护

投资者和促进公司发展的监督机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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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2014

年度财务报告》,并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进行了审计。普华永道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春秋航空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已经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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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对本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如下预案:

2014 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净利润 879,059,482 元,公司累计提取的

法定盈余公积金已经达到 2014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 3 亿元的 50%,按法律规定可

不再提取,因此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建议本年度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 96,000,000 元,按公司目前总股本 40,000

万股计算,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4 元(含税),如果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则以股权登记日公司实际总股本为基础进行红利分配。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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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和有关要求,公司编写了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

摘要,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文件已经在 2015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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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六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4 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数据稳步增长,公司运营取得良好成果。结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的工作表现与业绩考核结果,提出 2014

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如下: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的报酬总额(万元)

(税前)

王正华 董事长 男 0

张秀智 董事兼总裁 女 74.34

杨素英 董事 女 0

王煜 董事兼副总裁 男 57.72

王志杰 董事兼副总裁 男 60.92

吕超 独立董事 男 5

袁耀辉 独立董事 男 4

郭平 独立董事 男 3

张英慧 独立董事 女 4

徐国萍 监事会主席 女 0

陈根章 监事 男 22.11

唐芳 监事 女 64.03

王清晨 副总裁 男 69.31

沈巍 副总裁 男 227.64

王刚 副总裁 男 175.31

吴新宇 总工程师 男 53.08

陈可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男

40.84

秘书

合计 861.3

注:独立董事张英惠于 2014 年 5 月辞任,由独立董事吕超接替。

以上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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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4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对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

有限公司(简称“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管

理。

2014 年度公司与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及实际履行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金额 实际交易履行金额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 包机包座 110,000.00 130,763.40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 机票代理销售及相关服务 5,000.00 3,857.34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 房屋租赁 2.40 2.40

合计 115,002.4 134,623.14

公司 2014 年与关联方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人民

币 134,623.14 万元,占公司 2014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7.89%;

实际交易金额超过了预计金额,超出比例为 17.06%。主要原因是新开境外航线

增加所致,新开境外航线初期由春秋国旅包座铺舱,有效保证新开航线的盈利能

力。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王正华、张

秀智、杨素英、王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相

关主营业务的发展,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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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春秋国旅基本情况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 155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正华

注册资本:3,496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1987 年 8 月 24 日

经营范围:旅游服务,国内航线,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

的航空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国际国内航空时刻表,国际国内饭店指南销售代理;

都市观光旅游线路客运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会务服务;文化演出、体育赛事

票务销售代理;附设分支。(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春秋国旅的资产总额为 1,246,324.24 万元,净资产为

380,183.97 万元,2014 年 1 至 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62,640.63 万元,净利润

90,441.19 万元。

2、春秋国旅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与公司存在包机包座、机票代理销售等关联业务的春秋国旅控股子公司主要

包括下列公司:

上海春秋旅行社

绵阳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厦门沪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沈阳沪春秋旅行社

青岛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春秋旅行社

广州春秋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昆明春秋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珠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哈尔滨北国春秋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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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南京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郑州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贵州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重庆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天津市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石家庄春秋旅行社

成都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甘肃沪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春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银川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长沙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海春秋旅行社杭州分社

陕西上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常德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汕头市春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怀化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武汉沪春秋旅行社有限公司

南昌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公司《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春秋国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规定,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定价及/或原则如下:

(一)包机交易定价原则

包机业务采用“预计飞行小时可变成本加成”作为定价原则,包机小时费率

= 预计每飞行小时的可变成本 ×(1+X%),50% =< X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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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司根据各条航线运力安排比重、市场热门程度及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在

上述区间内确定加成比例。

(二)包座交易定价原则

包座业务的定价主要依据散客机票定价模式中使用的收益管理系统指导价

格,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人均运输总成本确定折扣率水平。

(三)机票代理销售及相关服务定价原则

根据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订立的销售代理合同,由春秋国旅代理

公司的机票销售,并依据中国民航局于 2004 年颁布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

改革方案》,与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按平等自愿原则,在规定幅度范围内按

国内/国际/港澳航线、按不同舱位协商确定代理手续费率,该费率参考市场水平

每月调整一次。

(四)房屋租赁定价

公司与春秋国旅约定,春秋国旅将坐落于定西路 1558 号的一处房屋租赁给

公司,公司每月支付租金 2,000 元。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展开,春秋国旅作为国内最大的旅行社

之一,拥有大批稳定的旅客资源,与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包机包座、机票代理

销售及相关服务难以避免。房屋租赁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运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

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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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规范公司与关联方春秋国旅及其

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正华、张秀智、杨素英、王煜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该议案的意见并于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14 年与关联方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如

下: (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交易履行金额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 包机包座 130,763.40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 机票代理销售及相关服务 3,857.34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 房屋租赁 2.40

合并 134,623.1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按照公司 2015 年国际、国内航线开辟计划以及整体营业收入增长规模,预

计公司 2015 年与关联方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及金额如

下: (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交易金额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 包机包座 170,000.00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 机票代理销售及相关服务 5,000.00

春秋国旅及其控股子公司 房屋租赁 2.40

合计 175,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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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具体请见本会议材料议案七“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具体请见本会议材料议案七“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相关内容)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展开,春秋国旅作为国内最大的旅行社

之一,拥有大批稳定的旅客资源,与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包机包座、机票代理

销售及相关服务难以避免。房屋租赁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运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

证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

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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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金额的议案》,批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春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融资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 6 亿美元,主要为其在引进飞机等重大资产、采购其他

重要物资等进行融资时提供担保;对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在上述预计担保

金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春秋融资租赁系于 2014 年 11 月 24 日在上海自由贸易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为 5 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煜,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正定路 530 号 A5 集中辅助区三层 110 室。春秋融资租赁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以及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春秋融资租赁由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春秋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分别持有其 75%和 25%的股权。

截至 2014 年末,春秋融资租赁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三、2015 年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及有关授权事项的说明

2015 年度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春秋融资租赁及其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 6 亿美元。2015 年度内,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开展的需

要,可能设立新的全资子公司,对新设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金

额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上述事项如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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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情况,在对春秋融资租赁及其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同一担保事项累计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含 3 亿元)的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董事会对文件的效力予以

承认;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需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

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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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

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

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师,对公司内控规范体系进行审计,为期

一年,并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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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十一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五金交电、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原料(除

危险品)、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的批发零售;自有设备租

赁业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提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改的具体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

21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非审议事项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4 年度,作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及关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 2015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特向大会汇报。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耀辉、郭平、吕超

2015 年 5 月 28 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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