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仪股份: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5-20 13:56: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自仪股份 编号:2015-020 号

900928 自仪 B 股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5 月 18 日,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徐民四(民)初字第

3122 号},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上述重大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被告: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27 日,原告至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提出两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的租金人民币 1,300 万元;2、承担本案诉讼费。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立案。本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8 日收到徐汇区人民法院传票,即委托上海同脉律师事务所郑玉梅

律师代理本案。

二、本案判决情况

2015 年 5 月 18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

徐民四(民)初字第 3122 号},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人民币 1,144 万元。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99,800 元,由原告负担 11,976 元,被告共同负担 87,824

元。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

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公司意见

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拟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本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公告案件上诉后的进展情况,在二审判决后判断本诉讼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本案一审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临港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