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中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5—041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对江玉明先生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所披露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否。
我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收到江玉明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
报告书是对因其参与认购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我公司于 2014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39 万股,江玉明
先生认购了 1480 万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总股本的 9.34%,根据有关规
定,江玉明先生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5 年 4 月 17 日我公司收到上交所上证公函【2015】0359 号文件,根据
上交所的要求,公司汇同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律师对文件
中所涉及的江玉明先生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
核查结果。保荐机构及律师核查后认为:江玉明先生未披露其与上海汇济贤和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定向增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定向增发项目投资
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相关权利义务安排,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和遗漏的情
形。我公司对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无异议(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32)。
2015 年 5 月 18 日,江玉明先生给我公司发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
报告书是对因其参与认购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而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更正。江玉明先生在该报告书“第六节 其
他重要事项”中补充披露如下情况:“本人认购中发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资金
来源如下:本人与上海汇济贤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济贤和”)签
署了《定向增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定向增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补充协
议》,约定江玉明和汇济贤和共同出资 11736.4 万元,并通过江玉明个人股票
账户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江玉明出资 8000 万元作为优先级资金,
汇济贤和出资 3736.4 万元作为劣后级资金。本人要求上海汇济贤和所出资金
为合法自有,该公司已明确承诺资金来源为自有的、合法的。”除此处外,原《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未变。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江玉明先生
补充更正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与本公告一同披露。
特此公告。
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