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 金化 公告编号:临 2015-02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续建年产 40 万吨 PVC 项目
● 变更剩余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40,729.57 万元(以转账日金额为准)
一、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1167 号文)核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258,899,676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
6.1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599,999,997.68 元 , 扣 除 各 项 发 行 费 用
10,608,899.6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89,391,098.00 元。(以下简称“前次募
集资金”)。截至 2012 年 9 月 6 日,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2)第 110ZA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前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中国银行沧州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
100760929866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续建年产 40 万吨 PVC 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述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96,133,229.99 元,
其中:直接投入续建年产 40 万吨 PVC 项目 973,086,329.99 元,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123,046,90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493,257,868.01 元,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余额为 497,158,272.76 元(注:经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0 万元
已于 2014 年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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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终止上述续建年产 40 万吨 PVC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剩
余募集资金 407,295,681.96 元(其中募集资金 402,981,355.48 元,募集资金利
息 4,314,326.48 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为扭转公司 PVC 业务持续亏损的现状,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有
关政府机关批准或备案后,终止实施上述年产 40 万吨 PVC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 PVC 业务及烧碱业务的资产及相关负债,设立全资子公司 PVC 公司,搭建好
对外合作平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经审慎研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
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407,295,681.96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改善公司流动
资金状况,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续建年产 40 万吨 PVC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有
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前述事项已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及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终止续建年产 40 万吨 PVC 募集资金投资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续建年产 40 万吨 PVC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
余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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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同
意终止续建年产 40 万吨 PVC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终止 2012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
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等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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