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15-052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金州新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 18
号,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部办公楼 401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12781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8.7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本次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7 人,出席 13 人。独立董事邵万军先生、董事高炳岩先生、
徐德祥先生、周建平先生因工作和退休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孔德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孙启先生、
财务总监姜臣宝先生等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01251175 99.98 22000 0.01 5000 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含独立董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 杨华 201203392 99.96 是
1.02 张洪坤 201222892 99.97 是
1.03 邵福群 201222893 99.97 是
1.04 王朝义 201222894 99.97 是
1.05 高炳岩 201222895 99.97 是
1.06 董学东 201222896 99.97 是
1.07 魏守忠 201222897 99.97 是
1.08 张玉春 201222898 99.97 是
1.09 孙启 201222899 99.97 是
1.10 姜臣宝 201232900 99.97 是
1.11 邵万军 201202886 99.96 是
1.12 武春友 201202887 99.96 是
1.13 刘彦文 201202889 99.96 是
1.14 伊成贵 201202889 99.96 是
1.15 张悦 201203190 99.96 是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赵明锐 201202885 99.96 是
2.02 王红刚 201203185 99.96 是
2.03 单永利 201202886 99.96 是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侯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
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