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制度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纺织品进出
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在认真审阅议案及其附属文件,以及在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营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审慎判断,现就第七届三十
六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鉴于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对象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
为复杂,与相关部门及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时间较长,至今未有明确结果,
综合考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面临的风险因素,继续推进将面临不确定因素,
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终止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磊、王源回避了表决。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汉辉 陈益平 陈 超
二○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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