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专项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作为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科技”或“公司”)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中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14 号)核准,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4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39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42,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863,814.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078,885.1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京会兴验字第 50580001 号《铜陵中发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验资报告》审验。
二、前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1、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19 日,使用到期日为 2015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将上述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从徽商银行铜陵狮子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该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6 月 20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3、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 万元、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潜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 万元、徽商银行铜陵狮子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8 日,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潜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22 日,徽商银行铜陵狮子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18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4、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提取,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31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5、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拟中国银行铜陵分行提取,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银行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8月 25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6、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 万元,从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潜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2,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4 日,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潜山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2000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4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7、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 2,9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900 万元;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1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9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3 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1000万元到账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9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8、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建龙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建龙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2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9、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发(铜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5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10、根据中发科技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3,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的 3,000 万元的到账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目前尚处于有效使用期限内。
三、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中发科技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发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用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8.85%,拟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3,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中发科技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中发科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 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综上,万联证券对中发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发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晓东 郑榕萍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