旒 关 f瑚 南落衫侈工胛份有限公习2Jr亻 咖 萤之茗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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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协力 (长 沙 )律 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⒛Ⅲ 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协长律法意 DO1s,第 O11号致 :湖 南海利化 工股份有 限公司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湖南海利 /公 司”)⒛ 14年 度股东大会 (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⒛15年 5月 12日 上午9日 巾0分 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9号 金源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上海协力 (长 沙 )律 师事务所接受公司董事会聘请和委托 ,依 法指派 罗光辉 罗维平 律师出席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并予以见证。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 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下 称“《股东大会规则》” 《湖南海利化工股
)及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 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 (试 行 )》 (下 称“《网络投票指引》”)的 有关规定 ,对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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蕊 关 歹瑚南游刀侈工胛份有限 /z.旧 2Jr亻 牢度股东大莹之羞律志见 书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 ,本 律师 已对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会议议程事项等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事实进行审查验证和核查 ,并 根据 《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
精神 ,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 :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为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 司董事会于 ⒛15年 4月 21日 在 《中国证券
报》和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Ⅳ 、 /、 sse.∞ m.cn)上 以刊
`~吼登公告的方式通知公司股东 ,通 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会议日期、会期、会议地点 ,参 加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股东表决权行使及通讯方式等内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日距通知日已达 2o日 以上。
(2)本 次股东大会于 ⒛ 15年 5月 12日 上午 9时 30分 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 号金源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晓光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以及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就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⒛ 14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基于上述法律事实的核查 ,本 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已按通知的召开时闾、召开的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举行 ,其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镅殳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 :公 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应公司董事会邀请参加会议的见证律师等。
(3)本 律师通过查验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报到签名册、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委托代理人共计 4人 ,共 计持有公司股份 10S∝ 免” 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32.093%;均 为截止 ⒛15年 5月 5日 下午 3时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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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子滟 海稹弋匕工眼 份有限 /z.旧 2Jr亻 年度股东 大莹 牢止见 书
'羞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湖南海利 的股东 ,股 东委托代理人已获公司股东的合法授权和委托。上述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均已按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确定的要求履行 了规定的参会登记手续。
(4)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下 称“上证所网络投票系
“统”)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以 下简称 中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提 供的数据 ,参 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湖南海利股东4人 ,共 计持有公司股份 ”0O股 ,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O0” 3%。
基于上述法律事实的核查 ,本 律师认为 :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及通过上证 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其他湖南海利股东的资格均真实、合法、有效 ,符 合 《公司法》、《证券法》、KKg殳 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指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 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均依法获得相关许可参加会议。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实行现场记名方式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和采用累积投票制。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列入本
次会议通知的议程议案审议表决 ;同 时 ,公 司通过上证所网络投票系统、中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 ,方 便未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股东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对列入本次会议通知的议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网络投票结束后 ,上 证所网络投票系统、中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
现场投票表决结束后 ,由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选出的监票人、计票人进行计票清点 ,并 当场公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投票表决情况 ;网 络投票表
决结束后 ,捋 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根据有关规则进行合并统计 ,表 决结果如下 :
1、 以普迈决议 (非累积投票方式 )审议通过 《公司 zOⅢ 年度 会工作报告》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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蕊 关 于湖南海利亻匕工股 份有瞑公勖 J〃 申度股东大莹之瑟律虫见 书
该项议案同意 1050犯 559股 ,反 对 0股 ,弃 权 0股 ,同 意股份数 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以普通决议 (非累积投票方式 )审 议迈过 公司zO“ 年度监事会工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 1050犯 559股 ,反 对 0股 ,弃 权 0股 ,同 意股份数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以普通决议 (非 累积投票方式 )审 议通过 《公司 zO14年 度报告及描要》
该项议案同意 105052559股 ,反 对 0股 ,弃 权 0股 ,同 意股份数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 以普通决议 (非累积投票方式 )审 议迈过 《公司zOⅢ 年度财务决箅报告》
该项议案同意 1050犯 559股 ,反 对 0股 ,弃 权 0股 ,同 意股份数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 以普通决议 (非累积投票方式 )审 议通过 《公司⒛M年 度利润分配脯
该项议案同意 1o5o52559股 ,反 对 0股 ,弃 权 o股 ,同 意股份数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oo%;
6、 以普通决议 (非累积投票方式 )审 议通过 α 于公司 ⒛15年 度公司 、
=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 1o5o52弱 9股 ,反 对 100股 ,弃 权 o股 ,同 意股份数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7、 以普通决议(非累积投票方式 )审 议通过 α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⒛10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瀚
该项议案同意 1050犯 笱9股 ,反 对 100股 ,弃 权 o股 ,同 意股份数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8、 以普通决议 (非 累积投票方式 )审 议泪过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瀚
该项议案同意 105o52弱 9股 ,反 对 100股 ,弃 权 o股 ,同 意股份数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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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匕工股 份有垠 /z.旧 2Jr亻 革度股东 大 萤之羞 律意见 书
9、 以普通决议 (非 累积投票方式 )审 议迈过 龟014年 度独立 述职报告》
=事
该项议案同意 10509559股 ,反 对 0股 ,弃 权 0股 ,同 意股份数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oo%∶
10、 以普通决议 (累 积投票方式 )审 议通过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瀚
该项议案同意 1050笱 “0股 ,反 对 0股 ,弃 权 ”” 股 ,同 意股份数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未对现场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 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过程、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及表决结果等召开情况 已作成会议记录并形成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相 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和会议记录员签名。
基于上述法律事实的核查 ,本 所律师认为 :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 所律师认为 :湖 南海利 ⒛14年 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仵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 司 ⒛ 14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湖南海利 ⒛ 14年 度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湖南海利捋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zO14年 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资料进行信息披露公告和依法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及公司存档备查。
(本 页以下内容为空白 ,下 页为本法律意见书签手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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旒 哭 于涝南海利 化工股 鼢有限/z叼 2Jr亻 碎良溆东大 条 弦 律意见 书
(本 无正文,为 湖南海利 zOno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其 中 :
正本壹份,呈 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存档备查 ;
正本壹份,交 由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档备查 ;
正本壹份,留 存本律师事务所存档备查。
上述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芙蓉中路三段“9号 神农大酒店商务楼 /6F/A区法定代表 孩殇犭γ钿
经办律师: 中国
罗光辉 律师
中国注册执业律师本法律意见书谨于 ⒛1s年 5月 ⒓ 日签署出具
(12/05/201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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