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杭齿前进 股票代码:601177
债券简称:13 杭齿债 债券代码:122308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 45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
(201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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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
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财通证券对
本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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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
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财通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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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60 号文件核
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一次发行。
2014 年 7 月 9 日至 7 月 16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4 亿元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3 杭齿债”)。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为“13 杭齿债”,债券代码为“122308”。
4、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为 4 亿元。
6、债券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7、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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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9、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发行: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
10、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6.30%,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
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11、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
12、付息日期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 1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13、到期日
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
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
14、兑付日期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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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7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9 年 7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0 日。
16、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
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
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
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
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7、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
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
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
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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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0、回售登记期
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发行人发布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
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
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放弃回售选择权。
21、担保情况
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2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
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目前,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信情况跟踪评级工作
正在进行之中。
23、债券受托管理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5、新质押式回购
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符合进
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登记公司的相
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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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发行人 2014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Advance Gearbox Group Co., Ltd.
股票简称:杭齿前进
股票代码:601177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设立日期:2008 年 9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茅建荣
注册资本:40,006.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 45 号
业务范围:各类齿轮传动装置、粉末冶金制品和大型精密齿轮的设计、制造
和销售。
公司前身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3 月 14 日。2008
年 9 月 5 日,原杭齿集团公司以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经中瑞岳华《审计报告》
(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 15730 号)审计的净资产 37,700.02 万元为基数,按
1:0.721485 的比例折为 27,200 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杭州前进
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从 27,200 万股增至 29,906
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33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前进齿
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2010 年 9 月 27 日,公
司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29 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0,006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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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股股票上市交
易的通知》(上证发字[2010]26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10
年 10 月 11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股票简称―杭齿前进,股票代
码:601177。
二、发行人 2014 年度经营情况
2014 年公司上下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按照“提升品质、提高效率”工作
方针,拓展产品市场,加强产品研发,调整投资结构,开展职工技能比武,提升
企业竞争能力,总体保持了企业平稳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66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4.55%;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5.2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1.92%。公司船用齿轮箱
产品、风电及工业传动产品比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而工程机械变速箱产品、
汽车变速器、摩擦及粉末冶金产品等业务板块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
通用设备制造业 1,703,916,625.08 1,343,487,488.00 21.15 -3.74 -6.83 增加 2.61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
船用齿轮箱产品 1,326,899,957.83 1,102,510,967.85 16.91 14.12 13.47 增加 0.48 个百分点
工程机械变速箱
447,455,957.23 406,626,038.58 9.12 -23.82 -23.65 减少 0.20 个百分点
产品
汽车变速器产品 51,628,877.35 60,474,244.94 -17.13 -21.28 -19.01 减少 3.28 个百分点
风电增速箱及工
107,563,036.49 100,705,496.31 6.38 43.13 40.39 增加 1.61 个百分点
业传动产品
摩擦及粉末冶金
66,349,624.90 46,371,149.86 30.11 -1.99 -3.25 增加 0.91 个百分点
产品
增加 10.14 个百分
锻造件 178,801,158.15 127,512,581.24 28.68 12.87 -1.18
点
铸造件 190,931,167.34 163,755,887.44 14.23 11.87 9.42 增加 1.92 个百分点
其他 121,960,607.85 116,510,557.52 4.47 -42.02 -40.33 减少 2.71 个百分点
小计 2,491,590,387.14 2,124,466,923.74 14.73 -0.25 -2.21 增加 1.70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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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各分部抵
787,673,762.06 780,979,435.74 0.85 8.23 6.90 增加 1.23 个百分点
销数
合计 1,703,916,625.08 1,343,487,488.00 21.15 -3.74 -6.83 增加 2.61 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销售 2,217,078,549.08 -2.57
国外销售 274,511,838.06 23.48
小计 2,491,590,387.14 -0.25
公司内各分部抵消数 787,673,762.06 8.23
合计 1,703,916,625.08 -3.74
三、发行人 2014 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 2014 年度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率
资产合计 3,920,796,292.22 3,762,556,100.44 4.21%
负债合计 2,080,473,085.85 1,913,951,598.41 8.70%
少数股东权益 104,008,187.60 122,791,580.19 -15.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36,315,018.77 1,725,812,921.84 0.6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765,645,452.57 1,849,879,919.55 -4.55%
营业利润 -57,949,140.11 -3,162,222.38 -1,732.54%
利润总额 19,858,305.61 26,028,588.28 -23.71%
净利润 16,147,517.54 23,783,490.59 -32.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52,430.16 22,992,797.03 -1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3,883,473.12 -12,627,339.51 -485.11%
性损益的净利润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大幅降低的原因:一
方面是萧山农商银行权益性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增加而确认的收益增加,另一方面是本期
人工成本、折旧费用、财务成本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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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531,901.32 139,046,398.54 9.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751,226.22 -618,129,553.73 77.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268,472.30 475,461,060.65 -109.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722,809.09 -5,429,571.82 -4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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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60 号文件核准,于 2014
年 7 月 9 日至 7 月 16 日公开发行了 4 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4 亿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已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
户。
发行人聘请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网上发行
认购资金和网下配售认购资金的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验〔2014〕
61119707_B01/B02 号的验证报告。
发行人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4〕142)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4 年 7 月 9 日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对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为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按照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11
第四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12
第五章 本次公司债券利息偿付情况
根据“13 杭齿债”《募集说明书》约定:
公司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
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
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
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
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公司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7 月 11 日。
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间每年的 7 月 1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 11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公司债券的首期付息日为 2015 年 7 月 11 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
需要为本期公司债券偿付利息的情况。
13
第六章 本次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目前,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资信情况的跟踪评级工
作正在进行之中。
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每年将
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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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负责处理“13 杭齿债”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情况。
15
第八章 其他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利润分配情况
2015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400,0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8,001,200.00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29,365,530.05 元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润分配的预案还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二)其他事项
1、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5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
短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每期短
期融资券的行期限不超过 1 年,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
债券市场情况,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于 2015 年 2 月底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26 号),通知
中明确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通
知书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完成了 2015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 亿
元,起息日为 2015 年 3 月 23 日,兑付日为 2016 年 3 月 23 日,票面利率为 5.25%,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6
2、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转让杭维柯股权的议案》。为了改善企业投资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拟
转让所持有杭维柯变速器公司和杭维柯传动公司各 13.8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
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两家公司进行此次股权转让的相关
审计、评估工作。上述相关工作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审计、评估结果按照有关规
定程序进行后续审议。本次股权转让须符合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
与萧山国资达成原则意向,如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杭维柯变速器和杭维柯传动公司
各 13.83%的股权,萧山国资公司也将其持有的杭维柯变速器和杭维柯传动公司各
19.5%的股权转让。
3、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风电行业实际情况,风电增速箱产品销售合同要求
质保期较长,以及货款回收周期较长的特点,为了更加客观反映资产的真实状况,
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之规定,对风
电增速箱产品涉及应收款项单独按信用风险特征,根据账龄分析法要求,对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相应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一年以内不计提坏
账准备,一至二年按 5%计提取,二至三年按 20%计提取,三至四年按 30%计提,
四至五年按 60%计提,五至六年按 80%计提,六年以上按 100%计提。该会计估
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对公司以往年度及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动。
17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2014 年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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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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