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传媒: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5-09 1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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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2015-02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5 月 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北京路 8 号皖新传媒大厦 807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66,372,1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84.2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吴文胜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

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曹杰先生、董事袁荣俭先生、独立董事梁能

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66,366,680 99.99 5,500 0.00 0 0.00

2、 议案名称:《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66,366,680 99.99 5,500 0.00 0 0.00

3、 议案名称:《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66,366,680 99.99 5,500 0.00 0 0.00

4、 议案名称:《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66,366,680 99.99 5,500 0.00 0 0.00

5、 议案名称:《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66,366,680 99.99 5,500 0.00 0 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66,366,680 99.99 5,500 0.00 0 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 股 5% 以 上

普通股股东 748,440,563 100.00 0 0.00 0 0.00

持股 1%-5%普

通股股东 12,684,060 100.00 0 0.00 0 0.00

持 股 1% 以 下

普通股股东 5,242,057 99.89 5,500 0.10 0 0.00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通股

股东 25,965 82.52 5,500 17.47 0 0.00

市值 50 万以

上普通股股东 5,216,092 100.00 0 0.00 0 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 《2014 年度利 17,926,117 99.96 5,500 0.03 0 0.00

润分配预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鹏峰、周羽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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