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威股份: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5-05-07 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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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顺威股份”、“发行人”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为 2012 年 5 月 25 日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Sunwill Precising Plastic Co., Ltd.

公司简称: 顺威股份

公司代码: 002676

法人代表: 麦仁钊

控股股东: 佛山市顺德区祥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 16,000.000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2 年 5 月 2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控股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顺威股份规范运作:持续关注顺威股份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及其表决事项;持续关注顺威股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顺威股份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和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顺威股份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顺威股份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督导顺威股份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事前审阅了上市公司的部分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文件,“三会”公告文件,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等。

3、督导顺威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督导顺威股份按照公开披露的招股文件所承诺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保荐机构持续关注顺威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协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

4、督导顺威股份执行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督导顺威股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制度。

5、督导履行承诺事项: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切实履行承诺。

6、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如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披露不符的事实,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者澄清。

7、定期或不定期对顺威股份进行现场检查: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要求,对发行人进行了五次定期现场检查,及时出具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东证监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另外,保荐机构按照规定,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限售股上市流通等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及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东证监局报送核查意见。

8、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持续督促上述人员按照相关法规范进行公司管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东证监局报送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四、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顺威股份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为本次发行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就信息披露事项与保荐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发生重要事项时,发行人及时通知本保荐机构并进行沟通;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安排保荐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工作,向保荐机构提交三会文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文件,安排保荐机构与有关部门及公司领导访谈。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持续督导阶段,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

胡汉杰 陈焱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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