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30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 5 人,实际到会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卢元健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卢元健、王延安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因实际经营所需,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会产生向公司关联方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销售硅酸钠产品及蒸汽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 年度,元禾化工向赢创嘉联销售硅酸钠12,673.35 万元、蒸汽 571.76 万元,预计 2015 年度分别不超过 16,000万元和 700 万元。
《控股子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的同意意见,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