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股份:二届十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05-07 13:54: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411 证券简称:金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次董事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届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04 月 30 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05 月 0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含三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灿先生主持。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公司二届八次董事会通过)作进一步补充。其中补充条款如下:

第五章 临时报告的披露 第二十八条中补充增加了第(四)点,内容如下:

(四)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公司采取自愿披露原则,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者商品、提供劳务、承包工程等重大合同,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及时公告:

1. 核电类通风系统单个标的金额达到 500 万元以上;

2. 地铁、隧道、工业与民用类通风系统单个标的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

此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盾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