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5-028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00 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 624 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4 月 3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 2700 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二年。
此项贷款以公司部分设备(4790 台/套)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会议审议将此担保方式变更为:此项贷款由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我公司 2500 万股股票质押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议案。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 8000 万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二年。此项贷款由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我公司 1100 万股股票质押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