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独立董事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05-07 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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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促使推动鱼跃主导的健康生态圈的建立,实现鱼跃医疗的持续、健康、快速成长; 鉴于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成立初期存在收益不确定及风险较大的特点,本次鱼跃医疗与控股股东鱼跃科技共同投资,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

本次公司与鱼跃科技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陈 议 陈 平

201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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