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14
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14 年度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
会议。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2014 年第一次会议 2013 年度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计划进行沟通;
公司管理层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3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沟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13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014 年第二次会议 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 2013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初稿进行沟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1、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2、公司 2013 年度内
控审计报告 3、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14 年第四次会议 审核公司与关联方出资设立江苏苏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4 年第五次会议 审核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情
况进行了审核,通过考察其为公司所作的各项审计工作的人员配置、时间安排和
审计质量等因素,认为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提议公司董事会续
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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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
司审企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我们审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并对内部审
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报告期内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更好的便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敦促年审会计师主动关注
公司发布的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要求其与财务部、证券部等部门保持良好
的工作联系;并通过董事会秘书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最高的效率完成
相关审计工作。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健康、稳定,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
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总体评价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
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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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报告》的签字之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李远扬 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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